關於真實的我
三次——三次都是相同的結果。
當我試著對這標題寫些什麼,有一股用任何詞彙形容都只會使之不夠真實的無名怒火,從身體內部自然湧現出來,有一種我正在觸碰到些不該觸碰的地方——像摸貓的肚子一樣——的反彈感。寫了三次,全都是相同的反應。也許身體在嘗試告訴我:你不該再往前了。
奧斯卡王爾德曾說:「有些事物太重要了,重要到無法太嚴肅對待它們。」雖然他原本談的是藝術,不過我想「真實的我」也同樣適用。連續出現三次的憤怒之後正是最好的證明。也許真實的我,並不想這麼直接地被我談論,所以才用怒火嚇阻我。也許正因為他是那麼重要,才不能太直接、太嚴肅地談論他。
我對真實二字有股異常的執著,為什麼呢?理由我也說不清楚。
在我眼裡,世間大部分的人都在演戲。不管他們是樂在其中的、被強迫的還是根本不曉得自己在演的,所有人都在演著一齣名為「生存」的戲碼。員工演著讓主管開心的戲,主管演著讓老闆開心的戲,老闆再演著讓客戶開心的戲,就這樣一層一層演下去。
當我看著大家演著戲,我很難忽視那隨之而來的違和感,一種斷開(detached)的感覺,就像影片裡講話的嘴型和聲音對不上那樣。人們講著話,而我是那對不上的聲音,兩者之間有著微妙的偏差。在看著一群情緒高昂的人們時,那種斷開感特別強烈。
一部分的我,覺得演戲也沒什麼好稀奇的,是一種必然存在的現象。因為實話永遠是無聊的、不討喜的,甚至是令人痛苦的。活在精緻的謊言裡,比活在討厭的真相裡有趣得多。有時候,「我喜歡你」和「我沒那麼討厭你」背後的意思可能是一樣的,不過哪一個比較討人歡心,顯而易見。但我總是無法順利地選擇前者,理由也說不清。
一部分的我,覺得自己為什麼非得被迫跟著大家一起演戲?為什麼非得要跟著演那種讓別人開心的戲不可?為什麼有人能夠演的那麼開心?明明心裡不願意,卻跟著演戲的自己,是這世界上最令人作嘔的存在。
一部分的我說,你是在裝什麼清高?別人光是為了生存就已經忙的喘不過氣,你還有餘力想這些五四三代表根本也沒多辛苦嘛,是在靠北三小?說自己演戲令人作嘔,我看你是想罵別人又不敢直接講吧?最愛演的根本是你自己吧?
我想每一個我都是真實的我,卻也沒辦法完全代表我。我的手是我的一部分而不完全是我這個人。我的個性、我的想法、我的意識、全都是我的一部分,但也沒辦法完整地代表「我」。因為面試沒上而挫折的我,因為第一次為谷歌貢獻 commit 而感受到開心的我,因為犯錯而急忙道歉的我,因為自視甚高而對人發火的我,被別人說你想太多而受傷的我,因為不知道自己要什麼而迷惘的我,因為教別人而覺得自己很厲害的我,沒有一個能作為全體代表,每一個卻也都是全體的一部分。每一個都代表了那一分鐘的我,每一個我都在那一分鐘裡是唯一的我。
我想,那一定就是真實的我。
